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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房产租赁经营权及旧机动车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6月9日10时在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www.zmxggzy.com/)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中牟县青年路原中牟县劳动服务公司办公楼第一层门面房(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三年租赁经营权;
    2、位于中牟县青年路原中牟县劳动服务公司办公楼第二层、第三层(建筑面积每层约456平方米)十年租赁经营权(附带一层约20平方米的楼梯间);
    3、位于中牟县青年路中段原市场中心办公楼第五层(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五年租赁经营权;
    4、豫A385E5旧机动车一辆。
    欲参加竞买者,即日起请向本公司咨询详细情况,索取查阅相关资料,于2021年6月8日17时前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2021年6月3-4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371-62388158    15286806180
    网    址:www.hnycpm.com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2021年6月9日10时
      拍卖方式: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www.zmxggzy.com/)
    预展信息
      展示时间:2021年6月3-4日(9:00-17:00)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账户: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保证金账户
      缴纳时间:2021年6月8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图片展示

标的1:中牟县原劳务服务公司办公楼一层闲置门面房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标的2:中牟县原劳务服务公司办公楼二至三层十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标的3:中牟县市场中心办公楼五层五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标的4:豫A385E5 东风牌旧机动车一辆

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产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 房产法律概况
  (一)甲方享有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对该权属现状完全了解,并确认自愿租用该房屋。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承租房屋的合法使用权,有权对承租房屋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出租房产概况
  1、位置:
  2、面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房产租赁期共 3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2、甲方提供自房产交割之日起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产第一年租金为 元(大写: 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房租每 1 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年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房租。
  3、乙方在支付首年度租金的同时还应向甲方另行交纳租赁保证金 元,待合同终止或解除租赁经营权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若在租赁期内甲方出租设施遭到破坏或存在乙方欠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的情况,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产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房产租金。
  (2)乙方承担租赁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水电费及税费。
  (3)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产装修、修缮与使用
  乙方在进行房产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及图纸交甲方进行审核,装修不得改变房产的主体结构。乙方负责在租赁期内房产及设施的维护及使用安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租赁期间使用及维护不当造成的法律及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同意后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提供房产或所提供房产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产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产。
  (1)利用承租房产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2)逾期交纳房租10日以上。
  (3)乙方从事国家及地方政府禁止的经营项目。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2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房产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自签署本《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房产交接给乙方使用。
  2、甲方以房产现状交付乙方。
  3、乙方应于房产租赁期满之日,将承租房产完好交还甲方。如房产出现损害,乙方应当修复到交接时现状,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值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交还甲方房产应当保持房产整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产的再次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或清理干净。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租赁期内总租金额) 10 %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5 倍的滞纳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产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租赁期内总租金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产,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房租累计 10 日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不再退还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5 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产。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5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需要拆除、征收已租赁的房产,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每月按30天计),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上述责任计算时间为自乙方接管房子之日起。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