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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房产专场拍卖公告

罚没房产专场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1年6月19日10时开始在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 https://zc-paimai.taobao.com)(24小时竞价,延时除外)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石化路69号(美景天城)14号楼11层西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281.36平方米);
    2、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24号院(SOHO广场)2号楼1906、1907号房产两套(建筑面积均为39.54平方米);
    3、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代庄街西、南三环北(德润-黄金海岸)11号楼1-2层113、114号商铺两套(建筑面积共202.06平方米);
    4、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腾飞路2号(美景鸿城二期)3号楼2单元32层03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174.85平方米);
    5、位于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与经一路交叉口盛鑫建筑装饰材料城(盛鑫红场)商铺10套。
    欲参加竞买者,请即日起登录我公司官网或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拍卖目录了解标的详情,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2021年6月16-17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371-62388158  15538212023
    网    址:www.hnycpm.com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2021年6月19日10时开始(24小时竞价)
      拍卖地点: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
    预展信息
      现场展示时间:2021年6月16-17日(9:00-17:00)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淘宝网展示时间:2021年6月10-19日
      展示网址:淘宝首页-搜索进入“司法拍卖”-资产交易-搜索“河南豫财”
      联系电话:15538212023
    参拍链接:https://zc-paimai.taobao.com/zc/notice_detail.htm?spm=a219w.7475002.noticeList.2.2c705e4bAvehyS&project_id=4033249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真伪担保责任。该须知及网站、微信平台及其他有关说明内容只作为标的一般性参考介绍,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及承诺。竞买人在竞拍前须实地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等事项,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在线支付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代理竞价,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自然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割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须在2021年6月18日17时前向本公司提交,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后果。
    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1年6月18日17时前向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实地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1年6月23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全额成交价款交入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标的1-5成交价款交入:户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账户:3111130020110000005  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九如路支行;标的6-15成交价款交入: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账户:3111130020110000006  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九如路支行),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后在扣除拍卖佣金(单个标的成交价200万(含)部分收取5%,200万-1000万(含)部分收取2%)后退回买受人本人银行账户,若保证金数额小于拍卖佣金数额,差额部分由买受人补交。
    九、根据淘宝拍卖平台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总额的1%的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淘宝网平台单方收取,与拍卖公司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淘宝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拍卖公司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6月23日前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拍卖佣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作为罚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违约人还应承担拍卖公司及委托人诉讼、律师代理费、人员成本等相关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两日内进行标的交割。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公司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标的物、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特别声明
    (一)办理成交确认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淘宝网注册并实名认证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二)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三)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拍卖人仅提供关于标的的参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参数、瑕疵说明等),以标的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提供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和调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佣金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五)已租赁标的,在租赁到期前买受人不得解除租赁关系,买受人可收取剩余期限内租金。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七、若产生法律纠纷,均须在河南省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诉讼。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1-62388158  15538212023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标的图片展示

标的1: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石化路69号(美景天城)14号楼11层西户房产

标的2: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24号院2号楼(SOHO广场)1907号房产

标的3: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24号院2号楼(SOHO广场)1906号房产

标的4: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代庄街西、南三环北(德润-黄金海岸)11号楼1-2层113、114号商铺

标的5: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腾飞路2号(美景鸿城二期)3号楼2单元32层03号房产

标的6:盛鑫红场6A328号商铺

标的7:盛鑫红场6A329号商铺

标的8:盛鑫红场6A330号商铺

标的9:盛鑫红场15#305号商铺

标的10:盛鑫红场15#306号商铺

标的11:盛鑫红场15#307号商铺

标的12:盛鑫红场15#308号商铺

标的13:盛鑫红场15#309号商铺

标的14:盛鑫红场15#310号商铺

标的15:盛鑫红场20#107号商铺